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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数字学会 发表于 2024-3-5 17: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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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
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人工智能
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制造业当家”等重大战略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发挥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优势与生态优势,着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商汤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元宇天呈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人工智能训练师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任:唐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副主任:马振瑞  深圳市商汤教育事业部总监
詹敏玲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左飞燕  深圳市元宇天呈科技副总经理
  员:罗辉艳、高永康、田春雨、陈硕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赛务部、技术部、申诉受理部、后勤保障部。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907室。联系方式:左飞燕,0755-28550816,15920063746。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人工智能训练师。
(二)竞赛标准
以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取初赛成绩排名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为实际操作竞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参赛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工作、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流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报名人数不少于60人,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竞赛(由执委会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23:59止。
(六)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及报名条件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审核通过后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报名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七)报名资料
竞赛报名申请表(报名平台填报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
(八)咨询电话
左飞燕,0755-2855081615920063746。
(九)竞赛时间、地点
1.赛前培训。2023年10月14日在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赛前培训。主要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安全知识、竞赛流程、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2.初赛。2023年10月21日,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机房9楼。
3.决赛。2023年10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机房9楼。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执委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
本次竞赛按1:2:3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人数为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0%,对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但成绩排名在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当获奖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计算获奖人数。
(二)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
参赛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下规定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决赛人数(指实际参赛人数,下同)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40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30至39人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三)奖金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前8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6000元;第2名,奖金3000元;第3名,奖金2000元;第4至第8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其他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追回。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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